優先受償權: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抵押和質押的區分:抵押需要不轉移占有抵押物,質押需要轉移占有質押物。
不動產只能抵押,不能質押,也不能留置。土地所有權,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公益設施,權利不明或有爭議的財產,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不能抵押。
抵押權生效時間:建筑物及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等財產的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生產設備、材料、交通運輸工具、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在合同生效時設立,不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重大責任事故罪:違反安全管理規定、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或其它嚴重后果。
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安全生產設施或者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或其它嚴重后果。
申請主體:建設單位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
不需要辦理施工許可證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投資額30萬以下或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下),搶險救災,臨時性房屋建筑,農民自建低層住宅,已經辦理了開工報告審批手續的,軍用房屋建筑等工程。
有效期:建設單位應當在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3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應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3個月。
核驗:施工中止,建設單位在1個月內向發證機關報告。中止施工滿1年的工程恢復施工,要核驗施工許可證。
注冊建造師不得同時擔任兩個及以上建設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但以下情形除外:2.合同約定的工程驗收合格的
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120天,經建設單位同意的。
2.重要設備、材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人民幣以上的3.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人民幣以上的同一項目中可以合并進行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合同估算價合計達到前款規定標準的,必須招標。
1.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搶險救災、以工代賑等特殊情況4.已通過招標方式選定的特許經營項目投資人依法能自行建設生產的5.需要向原中標人采購工程、貨物或服務,否則將影響施工或者工程配套的
1.技術復雜、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環境限制,只有少量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2.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項目合同金額的比例過大
2.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木桶原理);3.聯合體應當簽訂共同投標協議,連同投標文件一并提交招標人;4.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6.資格預審后聯合體增減、更換成員的,其投標無效。聯合體各方在同一招標項目中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或者參加其他聯合體投標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當事人對建設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有爭議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1.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為竣工日期;2.承包人已經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拖延驗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驗收報告之日為竣工日期;3.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占有建設工程之日為竣工日期。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工程: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5年;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2年。1.禁止承包單位將所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禁止將全部的工程肢解后分包2.中標人按照合同約定或者經招標人同意,可以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完成。3.接受分包的人應當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以上規定的夜間作業,必須公告附近居民。
組織竣工驗收的主體是建設單位,建設工程竣工驗收主體包括: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實驗報告;4.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合同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二人以上(含二人),其訴訟標的是共同的,或者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并經當事人同意,共同在人民法院進行訴訟的人。
指對他人爭議的訴訟標的有獨立的請求權,或者雖無獨立的請求權,但案件的處理結果與其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而參加到原告、被告已經開始的訴訟中進行訴訟的人。
一裁終局制度: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仲裁協議的獨立性:仲裁協議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無效等,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