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13修訂過程中,編制組進行了大量調查研究,鼓勵“四新”技術的推廣應用,提高檢驗批抽樣檢驗的理論水平,解決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中的具體問題,豐富和完善了標準的內容。標準修訂時與《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2、《砌體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3、《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411等專業驗收規范進行了協調溝通。
其中,修訂內容包括:1、提出適當調整抽樣復驗,試驗數量的規定;2、提出制定專項驗收要求的規定;3、增加檢驗批最小抽樣數量的規定;4、增加建筑節能分部、鋁合金結構、太陽能熱水系統、地源熱泵系統等子分部工程;5、修改結構、電氣、空調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項工程劃分;6、增加計數抽樣方案的正常檢驗一次,二次抽樣判定方法;7、增加工程竣工預驗收的規定;8、增加勘察單位應參加單位工程驗收的規定;9、增加實體檢驗或抽樣試驗的規定;10、增加檢驗批驗收應具有現場檢查原始記錄的要求;11、修改各項驗收表格。